最近看到美国著名法官霍尔姆斯的一篇演讲,
谈到自己干的法律职业,
这是我见过的对自己的职业意义理解的最深的人啊!
霍姆尔斯说干法律有两个好处。
第一呢,法律工作既是事件的见证者又是事件的参与者,
既可以思考又可以行动。
从业者可以同时用这两种身份去体验生命的激情。
那第二点呢,在霍尔姆斯看来法律这个职业,
就像是一个魔术镜子,
反映的不仅是这一代人的生活,
而且是曾经存在过的所有人的生活。
对啊!现在的法律制度其实是历史上所有法律制度堆在一起的结果嘛!
不过仔细想想世界上所有的职业干到最高境界,
其实都符合霍尔姆斯讲的这两点标准。
第一既是思考者又是行动者,第二既着眼于现在又能站在所有前人的肩上。
那今天您回复“格言”两个字,给你看一篇文章,里面有霍尔姆斯的另一句格言。